国家级示范高中
江苏省四星级高中
关于召开江苏省“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”督导评估工作
苏教督团〔2012〕20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政府教育督导室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:
因省委、省政府有重大活动安排,原定于9月11日(星期二)上午9:30~11:30召开的江苏省“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市、区)”督导评估工作视频会议,现调整到9月11日下午3:00~5:00召开。请与会人员于会议当日下午2:45之前入场就座完毕,其他事项不变。
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